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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1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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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文印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全局物业管理及车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网络建设管理、信息化管理、政务窗口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政务窗口与机关相关股室之间业务的运转、承办、交接。
 
(二)信访室
 
承办上级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负责处理有关国土资源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转办、转送和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开展信访调查研究。
 
(三)政策法规股
 
组织起草、修改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四)规划股
 
编制实施全市土地、矿产利用总体规划;牵头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测绘管理、地质环境、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编制管理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五)耕地保护股
 
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整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
 
(六)建设用地股
 
拟订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承办需报娄底市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统一管理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征地工作;负责城乡个人建房用地审批、报批及临时用地、延期用地审批和管理;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
 
(七)地籍管理股
 
拟订和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拟订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争议调处办法,负责市本级地籍管理的组织、监督指导工作,调处重大或跨乡镇土地权属纠纷及本市级国有土地权属纠纷;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拟订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相关规定和全市土地调查、监督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与维护。
 
(八)地产管理股
 
承担土地利用评价和管理,检查各类建设用地利用实施情况;负责土地市场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出让、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土地交易和土地储备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九)矿产开发管理股
 
编制全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依法进行采矿权登记矿区范围划定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负责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的年检年审;参与采矿权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调处跨乡镇和重大采矿权权属纠纷。
 
(十)地质环境和勘查管理股
 
拟定和实施地质资源、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编制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监管矿山地质环境;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地热水、矿泉水的相关管理工作;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提出审查意见;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协助审查地质勘查资质;按有关规划要求组织地质勘查项目申报立项;协助进行探矿权审核登记和转让审核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地质勘查活动和探矿权市场;依法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监督本市地质勘查项目和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十一)矿产资源储量股
 
拟订矿产储量管理办法;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矿业权评估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矿产地储备管理工作、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事项;负责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
 
(十二)测绘管理股(加挂涟源市测绘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对需上级审批的测绘单位等级资格和测绘人员资质进行初审;编制市级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和维护测绘基准体系;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的管理、分发和服务;负责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负责审定全市的测绘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管理地图编制工作,拟定本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审核向社会出版、展示的本市地图;负责全市测绘技术咨询和组织测绘业务技术培训;负责全市按国家测绘任务登记办法规定权限的测绘任务登记;负责全市重大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
 
(十三)财务股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订收益分配制度和使用政策,参与国土资源资源性资产管理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管理;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审核;拟订部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财务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股
 
承办局机关、国土资源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离退休工作和本市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按权限承担全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老龄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和有关政审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及岗位教育培训;承担国土资源人才规划编制。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副科级机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8名(从局机关原定全额事业编制中划转),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接受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受理对土地、地质矿产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承办对土地、地质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制止有关违法行为并采取强制措施;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协助法院对土地、地矿、测绘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协助司法机关对破坏耕地、低价出让土地、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出让和破坏矿产资源等案件的侦破工作。内设综合股、土地执法中队和矿产执法中队。
 
   二级机构
 
(一)涟源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副科级事业机构,核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预算。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有关土地的收购、收回、储备及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拟定并实施有关土地收购、收回、储备规划、计划、方案;根据土地收购、收回、储备计划、统一收购、收回、储备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和成批次新增建设用地;负责管理、开发、经营由市人民政府控制的储备土地;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全市闲置土地,收取土地闲置费。
 
(二)涟源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
 
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预算。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稽查工作,对缓交、不交、拒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行为依法依权限查处。
 
(三)涟源市征地拆迁事务局
 
市征地拆迁事务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预算。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全市范围内所征收、征用土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调处因征收、征用土地而引发的相关矛盾;做好城区居民建房服务工作,按政策收取征地拆迁包干业务费。内设综合股、迁征一股、征迁二股、安置股。
 
(四)涟源市测绘大队(加挂市地理信息中心牌子)
 
市测绘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9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所需经费自筹。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本市范围内基础测绘、界限测绘和地籍测绘的具体业务工作及数据处理。承担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工作规划、计划的具体编制及实施;从事其它测绘业务工作
 
(五)涟源市土地开垦整理局
 
市土地开垦整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全市农用地开垦的项目评估和咨询工作;组织协调耕地开垦的具体工作;协助做好耕地异地开垦工作;协助做好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内设计划股、工程股、综合股。
 
(六)涟源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经费自筹。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全市土地交易信息的发布、咨询;负责全市范围内国有土地、矿产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出让的组织工作;委托负责有关土地、矿产交易手续的办理;按规定收取信息咨询费、中介服务费和拍卖佣金。
 
(七)涟源市矿业开发服务中心
 
市矿业开发服务中心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经费自筹。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矿业开发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技术鉴定;从事矿山开采情况的动态监测,为矿产资源储量和矿山的守界开采情况提供数据、图表资料;为矿业权转让审批的前期基础资料提供有偿服务;埋设矿山地表界桩;从事矿业开发的其它有偿服务工作
 
(八)涟源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设站长1名,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预算。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协助履行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承担日常地质环境监测任务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施工质量监理工作,参与监测技术市场竞争,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承担地质矿产勘查、储量检测相关工作,对乡镇地质环境监测进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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