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国土资发〔2011〕33号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成立国土资源所财务收支监审组的
通 知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监察大队,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所财务收支的监管,规范内部资金运行,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国土资源所财务收支监审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名单
组 长:周国兴
副组长:陈 剑、肖启英
成 员:吴 熙、刘 震
二、工作职责
(一)监审组负责对国土资源所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并开展财务检查。国土资源所所有支出都须由监审组审核签字方可列支,各部门安排给国土资源所的任何经费,也须由监审组登记备案,相关支出经监审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国土资源所财务收支每月向监审组申报一次,上月没有申报的费用支出当月不予核报。监审组对各基层所每个月抽查不少于4次,每个季度普查不少于1次。
(三)监审组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处理财务监督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并写出书面监审报告上报局党组。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