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根据《关于停止供应火工产品的函》(涟国土资函[2014]6号)要求,贵局已对湄江镇洞庭新井煤矿采取了停供火工产品措施。经我局催促办理,该矿采矿许可证已办理延续手续。采矿许可证号为:C4300002009101120054862,有效期为: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规定,请予恢复供应其火工产品。
特此函告
2014年5月9日
主送:涟源市公安局
抄送:涟源市安监局 涟源市煤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