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尽可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我市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实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简称“两卡”)发放制度,每点一套,根据不同对象发放。
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样式,由局统一复印后下发给各国土资源所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使用。
三、《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填写发放工作,在市局的指导下,由各国土资源所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具体负责。
四、《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负责单位和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和隐患点监测人员。《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填写内容由国土资源所根据各灾害点不同情况与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确定,并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填写发放。
五、《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对象主要为受地质灾害点威胁的机关、厂矿、学校和农户,每单位(户)一份。《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由各隐患点监测人员根据各隐患点的情况,以及各国土资源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确定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内容进行填写,并由各国土资源所和各隐患点监测人员共同负责填写发放到户。
六、《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实行备案制。各国土资源所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发放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必须造册登记,并报市局备案。市局要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填写发放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七、对不认真实施《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使地质灾害造成群众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